行业新蓝海!一文搞懂焦化和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监测设备市场机遇!
2023 .11.15
水泥和焦化行业“两个意见”原则通过
2023年11月1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
会议强调,推进实施水泥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是推动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要统筹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和碳减排行动,引导企业更好落实原料替代、燃料替代等防控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和碳排放,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扎实做好《两个意见》的组织实施、评价管理和宣传解读等工作,配套印发评估监测技术指南等,指导企业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切实发挥出减排效益。要指导地方落实好超低排放的各项支持*策,提高企业改造积极性,让绿色发展水平高的企业真正享受到*策红利。
哪些企业要超低排放改造?
完成时间是多久?
指标控制要求有哪些?
需要安装哪些监测监控设施?
无组织排放管控要安装什么监测设备?
监测设备安在哪些位置?
跟随小望,一文帮你回答清楚!
《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1
实施范围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实施范围包括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
2
主要目标
推动现有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取得明显进展,50%左右的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80%左右水泥熟料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3
指标要求
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是指所有生产环节(破碎、粉磨、配料、熟料煅烧、烘干、协同处置等,以及原料、燃料和产品储存运输)的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及运输过程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物料储存、物料输送、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源,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控制设施。无组织排放控制设施应与生产工艺设施同步正常运行,确保产尘点及生产设施无可见烟粉尘外逸,厂区整洁无积尘。
4
重点任务
强化全过程精细化环境管理
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可通过全面加强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过程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建设等方式自证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包括以下措施。
按照附表3的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增加氨污染因子自动监测。
主要生产装备和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DCS),重点工序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关键点位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
建设全厂一体化环境管控平台,记录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相关监测监控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清洁运输情况。
《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里对无组织排放监测的要求明确指出安装“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安装点位在厂区内部和运输道路两侧,具体如下:
1
厂区内部
原料、燃料储库进出口,窑头、窑尾、水泥粉磨、发运等易产尘区域或车间进出口。
2
运输道路两侧
厂区内部道路路口、长度超过 200 米的道路中部。
四川瞭望空气质量监测微站
四川瞭望空气质量监测微站,适用于水泥行业和焦化行业的无组织排放监测,至少包含PM2.5、PM10两项监测因子,可根据实际需求增加气体监测、VOCs监测和气象监测。其稳定性能可适应水泥厂、焦化厂等大气环境相对恶劣的工业生产环境,可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定制防爆机箱。
该微站设备针对水泥行业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无组织排放控制的效果,能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印证,帮助企业实现超低排放达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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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1
实施范围
焦化企业(含半焦生产)
钢焦联合企业
2
主要目标
推动焦化企业(含半焦生产,下同)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焦化企业力争8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焦化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8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焦联合企业,要对标对表、查缺补漏,确保焦化工序按期达到本意见要求。
3
指标要求
焦化行业备煤、炼焦、熄焦、焦处理、煤气净化、化学产品深加工等生产环节,以及物料产品运输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运输过程总体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焦化工序指标要求,还应满足的具体要求如下。
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物料储存、物料输送、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源,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控制设施。无组织排放控制设施应与生产工艺设施同步正常运行,确保产尘点及生产设施无可见烟粉尘外逸,厂区整洁无积尘、无明显异味。
4
重点任务
强化全过程精细化环境管理
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可通过加强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过程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建设等方式自证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包括以下措施。
主要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焦炉烟囱(含热备烟囱)增加非甲烷总烃和氨排放自动监测。在煤气净化、油库、化学产品深加工等区域安装 VOCs 监测设备。
主要生产装备和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DCS),重点工序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关键点位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
建设全厂一体化环境管控平台,记录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相关监测监控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清洁运输情况。
《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里对无组织排放监测设备提出要求,主要有:
1
TSP浓度监测仪
安装位置
主要产尘点密闭罩、收尘罩等无组织排放控制设施周边设置TSP浓度监测仪
2
空气质量监测微站
安装位置
储煤、储焦装置出入口、焦炉区域、厂内物料运输主干道路口、长度超过200米的物料运输道路中部设置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监测因子至少包括PM2.5、PM10等)
3
光离子化(PID)VOCs监测设备
安装位置
煤气净化、油库、化学产品深加工等区域安装光离子化检测器(PID)、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等VOCs监测设备,其中煤气净化区域至少安装一套FID
4
氢火焰离子化(FID) VOCs监测设备
安装位置
煤气净化、油库、化学产品深加工等区域安装光离子化检测器(PID)、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等VOCs监测设备,其中煤气净化区域至少安装一套FID
四川瞭望扬尘在线监测系统(TSP监测)
四川瞭望十余年扬尘监测行业经验,颗粒物监测业务已成功服务于全国工地住建系统、钢业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场景。该扬尘在线监测设备适用于焦化厂和钢焦联合企业的TSP无组织排放监测,可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定制防爆机箱。
四川瞭望空气质量监测微站
(至少监测PM2.5、PM10)
四川瞭望光离子化(PID)VOCs监测系统
基于光离子化检测原理,该在线监测系统经主动采样、高效除水除尘干燥过滤后,再进入气室内进行UV灯电离检测,可准确测量出极低浓度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具备反应速度快、抗干扰能力强、测量精准、寿命长久等特点。适用于焦化行业煤气净化、油库、化学产品深加工等区域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监测,为无组织排放达标提供数据佐证。
四川瞭望(FID) VOCs监测系统
该系统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对环境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进行实时监测。系统检测限低,分析周期短、重现性好,适用于焦化行业煤气净化、油库、化学产品深加工等区域的VOCs浓度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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